关于认真做好元旦和期末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院系、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:
元旦即到,寒假来临,为了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,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,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元旦及寒假期间有关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、遵照执行。
1 、全校师生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,预案在先,未雨绸缪,扎扎实实抓好排除火灾、盗窃和其它安全隐患的工作。
2 、各部门负责人要忠于职守,明确责任,认真组织本部门开展好遵纪守法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放假之前,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,及时排查问题(自查报告要求在放假之前交保卫处备案)。对工作未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,将严格按“综治责任状”和“消防安全责任书”的有关规定报请学校予以责任追究。
3 、各公共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(学生宿舍 、食堂、锅炉房、供电设施、仓库、电教室、实验室、阅览室、资料室、设计室、办公室、值班室、会议室、广播室、保管室、教室等),应加强用电器材的管理和物资财产的保管,做到责任到人,人离电断,出门落锁,严防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的发生。
4 、保卫处要加强安全巡逻,做好消防器材的清理和维护工作,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。后勤公司要全面检修电网线路,严防短路引发火灾;要检测锅炉和输气管道,消除爆炸隐患;要落实各楼栋守护人员加强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。学生处和各院系学工办应准确掌握和上报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,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巡查工作,切断宿舍中的私拉乱接电源,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现象;学生离校,必须严格遵守《学生离校须知》的有关规定。各相关部门对所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处理,不得拖延,不留死角。
5 、教职工应加强对子弟的教育,严禁在花草树木间玩火,严禁损害公物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。
6 、寒假期间,全体师生要崇尚科学,反对邪教,遵守社会公德,远离黄、赌、毒,确保娱乐健康。
7 、教职工探亲访友要切断室内电源,随时关门落锁;如须长期外出,要委托好他人代管住宅,并到保卫处备案;师生员工及家属、子女在假期要注意交通、旅游等安全,严防发生意外安全事故。
以上各项,请全校师生认真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保卫处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